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15号)等中省市文件要求,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发生,确保耕地质量有提升。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涉农街办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75号)精神,抓紧组织实施,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发放范围,加快发放进度,规范、有序、平稳、按时完成发放工作。
二、严格补助对象及标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登记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不予发放。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予补贴;对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不得补贴;对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抛荒地、撂荒地不得发放补贴;鼓励将开展撂荒地整治后复垦的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根据7月19日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一卡通”发放专题会议精神,惠农补贴发放原则上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在“三调”划定的耕地范围内,同时满足“已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实行两发两不发。两不发:农村自留地、机动地等未确权的集体土地不予发放;流转的大户不予发放(流转土地应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给土地确权所有人)。两发:实际耕种面积大于确权面积的附属地,经村、镇确认后,可以按程序发放;应确权但因各种原因未确权的耕地,各街办要摸清底数、精准研判,对于2024年底前能纳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内的,可予以发放(对于本年度不能纳入确权登记范围内的,不予发放)。
省级根据全省耕地地力情况,结合区域复种指数、单位面积、粮食增产水平等因素,灞桥区亩补贴标准按70元执行。
三、强化补贴发放管理
(一)加大补贴发放的核实力度。各涉农街办要认真开展耕地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要深入基层,协同各村实地逐户调查统计耕地面积,核实耕地种植、质量等状况。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及信息数据更新,依照耕地面积,精准核实测算补贴数据。各涉农街办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发放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利益得到维护。要严格落实街村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二)强化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要严格把关做好数据核查工作,不得直接简单抓取确权数据使用。要推进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补贴项目部门数据、代发银行查询数据等信息共享互证,精准统计土地确权基数和符合补贴标准耕地面积,研判数据准确性,确保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三)严格落实“一卡通”发放。各涉农街办要按照省财政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农财办〔2019〕1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和部分岗位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22〕12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75号)要求,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四)建立调度报送机制。各涉农街办要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包括补贴地区、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地块信息、补贴金额、发放银行以及兑付时间等)建立台账和资料册,留档备查。要于每月底前将辖区内已发放补贴金额、面积、户数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各涉农街办应及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与资金绩效自评,于11月4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补贴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灞桥区惠农补贴发放工作制度》,堵塞惠农补贴发放工作中的各种漏洞。各涉农街办要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方式,确保政策稳定实施。要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加强补贴发放数据核验和现场抽验,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涉农街办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张榜公示、高素质农民培训、印发惠农补贴明白纸、广播电视流媒体等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在农户间的知晓率,确保发放渠道通畅、群众知晓通用、资金足额到位。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按照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突出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的关联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执法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补贴发放范围,对于不得补贴情形坚决不予补贴,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西安市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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