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先后经历多次短时强降雨及大风、气温急降等极端天气过程,给我区粮食、果业、蔬菜等农作物带来一定的影响。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业生产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的通知》(市农发〔2024〕63号)要求,我局统计了受灾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遴选了物资采购公司,决定对前期统计上报的部分经营主体和农户给予进行必要的物资材料补贴,现将补贴对象统计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3550212
灞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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