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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品质灞桥·最美城区”目标、“一二三四五”战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全面精准救助,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完善机制能力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战斗堡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岗位上,落实到行动中。

1.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制定了《2022年灞桥区民政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用“局党委集中学习+支部专题学习+党员个人自学”的形式,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二是召开29次党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动员干部职工汲取经验,改革创新,奋力谱写灞桥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三是组织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就《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围绕所学内容,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持续抓好学习教育,加强宣传普及,深化研究阐释,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实际行动做好民政工作,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各支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与会党员逐一畅谈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

2.作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紧密安排部署。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民政系统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效能三个提升,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支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局党委将其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认真推进工作落实。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亲自推动,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明确工作方向。制定了《灞桥区民政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主要措施与组织保障等方面工作。对“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进清廉民政建设”中的12项主要工作推进落实。采取“组织专题学习、查找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加强监督问责”四种方式开展,常态化进行。三是开展专题学习。中心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和各科室负责人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展开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各支部组织召开了以“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岗位职责和履职尽责等个人实际情况,对照“勤快严实精细廉”标准,仔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努力焕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灞桥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灞桥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实施的5个行动和19项重点任务,确定了责任部门,细化了各部门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家庭养老床位申请审批程序和补助政策。强化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2.加快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区级养老院建设,经区政府同意,区级养老院选址位于灞河左岸区域,西康铁路以西,灞河以南,福银高速以北,约40亩。目前已在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确定了项目红线及实测图并进行土地环境污染评估,资规灞桥分局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资料上报市资规局。项目正在推进中。二是新建2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十里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选址为浐灞生态区米秦北路李家堡商业街商业B,建筑面积1500平米;灞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选址为灞桥街道歇驾寺村,建筑面积1500平米。均已建设完成。三是新建7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分别为灞桥街办宋围社区养老服务站;席王街办万象湾社区养老服务站、香王社区养老服务站、柳烟社区养老服务站、闫家滩社区养老服务站;十里铺街办蒋家湾社区养老服务站、秦孟街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设完成。四是提升改造1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分别为席王街办车站社区养老服务站;红旗街办延河社区养老服务站、半坡社区养老服务站;灞桥街办建材社区养老服务站、灞桥街社区养老服务站;十里铺街办李家堡社区养老服务站、草北社区养老服务站;纺织城街办电建社区养老服务站、三棉社区养老服务站;洪庆街办庆华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完成提升改造。五是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

3.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功能及质量。一是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确定十里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单位,已完成100户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二是现已建成的54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运营32个,社会力量运营率59%。建成36个城市社区老年餐桌,老年餐桌覆盖率63%。三是对区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适老化和护理型床位进行改造,对标市民政局《敬老院改造提升基础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32项指标要求,经第三方验收评估,改造提升工作全部完成。四是区民政局和区人社局联合主办灞桥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赛前培训31人,经初赛和决赛,评选出9名优秀护理员。参加省民政厅千人培训325人,各养老机构日常组织培训1380人次。五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服务工作。对全区独居、空巢、留守、高龄、失能、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困境的老年人开展探访服务,累计探访2728人。六是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联合区财政局拟定《关于养老机构申报星级评定初评意见的报告》(灞民字﹝2022﹞3号)。经市民政局评定,我区6所养老机构四星级机构3所:灞桥区社会福利中心、灞桥区仁德老年公寓、灞桥区四方老年公寓;三星级机构3所:灞桥区东林老年公寓、灞桥区敬老院、灞桥区白鹿原养老康复中心。

4.扎实开展养老机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整改工作。通过招标委托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辖区6所养老机构房屋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排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联合区住建局、资规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了《灞桥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和消防安全排查摸底的实施方案》,对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问题机构下达整改通知,部分已整改到位。目前正在督促机构完善资料进行消防整改及消防审验。

5.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全区范围内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开展了全面摸排,未发现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电子屏投放和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91次,参与活动人数5926人,发放宣传单8206份,制作展板64个,发布新媒体信息323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6.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及核酸检测工作。全区养老机构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指导各机构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履行防疫责任,制定和完善机构内部应急预案、健全值班值守与每日强制报告制度、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制度。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老年人开展核酸检测,累计完成养老机构全员核酸检测147次。组织养老机构全员接种新冠疫苗,目前老年人已完成第一针206人,完成第二针180人,完成加强政98人;168名工作人员全部完成接种疫苗,其余人员因身体原因目前未接种。

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一)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1.稳步推进兜底脱贫、社会救助工作。共发放农村低保691户,1137.8554万元;城市低保1089户,1155.1254万元;临时救助3479人次,72.95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64户165人,322.99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在册贫困户、计生贫困家庭)子女17人,9.9万元;发放60年代精简职工172人,968628.38元;发放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188人、22.56万元;向1952名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8.0712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9.62万元,发放取暖补贴20.183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做好事权下放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印发了《灞桥区推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方案》(灞办发〔2021〕36号),明确了各街道在受理、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方面的主体责任,并依据职责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入户核查和督促整改,确保低保、特困等救助审核权落到实处,把好申请、审核、审批的第一道关口。二是完善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出台了《灞桥区特困集中供养人员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承担辖区特困集中人员的供养机构每月供养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规范,确保供养金使用合法合规。三是优化临时救助审批流程,对急难问题采取先行救助的原则,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救助。四是印发了《西安市灞桥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在各街道全面建立社会救助综合评估机制,开展困难家庭调查评估。加强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专项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提高救助时效,一次性解决困难家庭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印发了《灞桥区民政系统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灞桥区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对我区“三类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逐户排查,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六是加强全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完成1846户的摸排复核任务(总数1928户,完成率95.7%),对不符合条件的105户(233人)低保户、3户(3人)特困户及时落实“退出手续”,停发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新增低保92户(157人)、特困21户(21人)。

3.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一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认定和管理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39326人次、240.3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36916人次、336.23万元。二是做好特殊老年人补助发放和护理服务工作,为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152人次、发放金额0.76万元,为6名生活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了失能护理服务。三是保障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按月为全区7名散居孤儿和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累计发放18.43万元;救助2名孤儿大学生,发放高等教育生活补助4.32万元及学费补助0.655万元。四是持续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将16名农村留守儿童,318名困境儿童及7名儿童督导员和147名儿童主任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六一”儿童节为12名农村留守儿童发放“贫困留守儿童慰问”资助金1.8万元,开展六一“圆梦”活动,为3名14岁以下孤儿送去了心愿礼物,全面落实了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五是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设立了流浪乞讨临时救助点,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2人,其中危重病人167人,生活无着25人。

4.扎实开展救助政策宣传。为进一步宣传社会救助各项政策,通过向全区所有村干部讲解兜底保障政策、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救助政策等方式,极大提高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在网上对救助政策和救助情况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街道对各类救助对象审批结果长期公示,督促村、社区及时更新宣传栏,确保公示数据及时准确。更新全区76个村、75个社区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栏,为群众普及社会救助政策。在重点路段设立最低生活保障 、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宣传点,现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活动,发放救助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还组织开展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册1500余份,使群众更多的了解相关政策。

(二)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1.严格落实社区专职工资待遇全区现有社区专职人员252人,发放工资914.42万余元,发放取暖降温费70.29万余元。外区县流入我区7 人,为 22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离职。

2.圆满完成社区工作者招聘。上半年,共招聘社区工作者64人(计划70名),于7月份全部上岗。下半年,通过笔试、面试公开招聘105人,目前公开招聘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政审、体检等工作,计划2023年1月15日前入职。

3.扎实推进社区建设提升。配合区委组织部对25个社区进行建设提升,使各社区办公服务环境、群众活动场所有了大幅提升,9月份按对各社区建设提升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4.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闭环管理平台信息确认。督促指导街办做好“社区e健康”平台信息录入工作。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春节返乡人员及特殊人群监测和服务保障工作。

5.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建设。推进3个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工作,不断加强对各相关街道的指导和议事协商试点建设情况检查,杜陵村、李家村、新兴村已完成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

6.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开展村、社区“两委”培训 1 次,参加培训的村、社区两委干部 183 人。开展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岗前培训 1 次,参加培训的社区工作者 64人。通过培训提高了村、社区“两委”级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推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

1.文明祭扫出新风。清明期间,全区4个经营性公墓累计接待现场祭扫群众共计19.2万人,网络祭扫5702人次,代客祭扫88次,祭扫车辆4.38万辆,部署工作人员510余人。寒衣节期间,因疫情形势严峻,全区落实暂停现场祭扫,4个经营性公墓累计劝返祭扫群众2300余人,开展网络祭扫1780人次,代客祭扫157人次。在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公墓的紧密协作下,祭扫活动达到了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的目标。

2.殡葬治理取实效。区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开展灞桥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经摸排,未发现“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情况。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社会殡仪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违规经营摸排工作,经摸排,全区医疗机构共有太平间3个,社会殡仪服务机构和殡葬中介服务机构26个,均无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和违规经营活动。

3.殡葬改革出新举。全年办理困难群众殡葬救助33人,发放金额4.8万元;惠民殡葬补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92人,发放19.7万元,其中惠民殡葬补助11人,节地生态安葬81人。办理“终老一件事一次办”线下申请75件。发放海葬宣传彩页5000余份,报名8人。“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每年不低于3个,占比不低于总行政村数量30%,已完成初步摸排,并上报了实施方案。

(四)民政领域基本服务规范有序

1.规范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办理婚姻登记6158对,其中结婚登记4022对,离婚登记1342对,补领婚姻登记证794对,受理离婚申请1938对。接待收养咨询42人,办理收养登记2例。开展了婚姻电子证照业务,实现“信息惠民”。完成电子印章制作,做到登记完成即时查验,审核无误后签发电子证照,方便群众查询及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全年跨区域婚姻登记(含跨省、跨市、跨区)共计1271对,占总登记量的23.7%,满足了群众就近登记需求。推行婚姻登记网上预约预审,短信通知预审结果,避免群众来返跑路,方便群众办事。深入推进婚俗改革移风易俗。联合区委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妇联印发《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就我区深入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服务工作。持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鼓励持有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继续进行注册登记,积极组织2022年“五社联动”试点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培训班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完成7所社工站建设。深入开展志愿服务,鼓励辖区居民实名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区注册登记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196人,注册志愿者为102535人,其中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的17.26%。

3.持续做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组织各街道相互签订《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推进《灞桥区标准地名志》第二阶段编纂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行动》工作,审核、修改、补充2000余条词条。对6条新建道路命名进行命名,巡查、清理整治不规范道路路牌8处,完成4处建筑物命名和5处建筑物命名公示,全年备案门牌7个。

4.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完成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工作,对年检中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督促完成整改。制定《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灞桥区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1个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3个街道级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共51家,其中正式登记9家,经社区(村)备案42家(社团12家,民非30家)。三是制定《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四是制定《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社会服务机构认真完成自查整改。五是制定《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过开展普法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教育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六是制定《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全面检查2021年度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七是制定《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引导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5.稳步发展福利彩票事业。福彩总销量19440.91万元,较去年同期提高3.02%。其中电脑票累计销量16015.63万元,即开票3425.28万元,销量排全市前五。

四、2023年工作计划

1.养老服务管理提升年。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破除制度壁垒,打通发展“堵点”,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助力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

2.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巩固兜底保障成果。一是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安排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排查工作,春节前开展“救助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二是紧密配合乡村振兴局继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返贫监测各项工作。开展兜底保障回头望工作。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医疗补助难问题,加大与区医保局对接,做好医疗救助补助工作。四是发挥好基层“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作用,做好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同时对已脱贫人口进行基本生活摸排,防止返贫风险发生。五是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入户走访,指导街道做好救助对象核查审核审批工作。

3.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的相关工作,并做好岗前培训和派遣工作。稳步推进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全力推进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监督移交工作。召开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推进会,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加强同浐灞生态区的对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社区移交工作。加强对各街道的督促指导,进一步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建设,确保各项各章制度落实到位、贯彻执行到位。狠抓村(居)务公开制度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村(居)务公开事项,不定期到村、社区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4.聚焦特殊群体,做好老人、儿童和残疾人保障关爱工作加强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做好动态台账更新,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持续做好散居孤儿、孤儿高等教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保障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和贫困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5.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合理布局推进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员死亡骨灰安葬、拆迁过程中坟头无处安置、散埋乱葬等问题。

6.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健康发展。分步落实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探索开办新人婚姻家庭知识讲座及线上咨询调解,探索打造我区婚姻家庭教育基地。加强福彩站点业务、销售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完成新建道路命名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