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规划计划/ 计划总结/ 正文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25年工作谋划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4年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灞桥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态势,环境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空气质量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区优良天数250天,在全市19个区县开发区中排名第11位。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8微克/立方米,在全市19个区县开发区中排名并列第6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在全市19个区县开发区中排名并列第4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97,在全市19个区县开发区中排名第4位。水环境质量方面:辖区浐河、灞河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并优于考核要求的Ⅲ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精准应对,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紧盯扬尘高值报警数据,开展全天候24小时调度管控,根据高值工地及报警路段,及时调度力量,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扬尘污染源、涉VOCs企业、餐饮油烟集中执法检查;积极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顺利完成全区41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加强机动车尾气路检的抽查力度和检查频次,联合交警、运政等部门在辖区高速出口处及主要路口开展机动车排气监督检查,共开展检查127次,抽测各类机动车3020辆,开展一致性核查10次,检查销售企业10家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检查,共检查工地企业187家次,检查机械1068台,抽测机械395台,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顺利完成国Ⅰ机械淘汰73台,年度任务目标。

2.系统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对建成区内水体进行了细致排查,重点对因垃圾堆存、污水直排、底泥污染产生的“黑、臭”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水问题,以及已完成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是否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共排查河湖等各类水体27处,通过现场巡查和水质监测,我区目前暂未发现新产生的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已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2024年市级任务的席王街办刘家村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持续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巡查检查力度,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大力开展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违规设置入河排污(水)口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浐、灞河出境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3.分类施策,有序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重点企业监管,辖区两家重点监管单位为西安诚惠金属材料保护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均已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报市局省厅审核,完成监测报告;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明确规定不再引入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工业类项目,并要求新建加油站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对辖区内需要进行调查的地块,继续组织土地所有权人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发放土壤污染调查通知和名录,配合资规分局完成土地报批手续及评审工作,在土壤监管系统及时分配账号,对地块信息进行填报和维护,按照省市要求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

4.全面行动,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全区114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402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清单,建立企业台账,完成陕西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登记;持续开展非城镇外其他污泥监管,建立了全区污泥处置全口径清单(产生污泥工业企业8家、医疗机构6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2座),督促各单位建立污泥处置台账,并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危险废物类污泥处置合同进行无害化处置;对11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估,评估结果全部达标。加强对有害垃圾暂存点(席王垃圾压缩站建立临时暂存点)检查,督促该单位与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五是与区卫健局建立协作机制,建立361家医疗机构管理台账,督促一级以上医院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开展医疗废物移工作。

5.严格监管,依法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一是持续推进环境问题整改。紧盯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省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深入开展灞桥区巩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对2016年以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重点问题和信访投诉处理情况回头看。2024年省交叉检查反馈的11个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环境违法问题立案调查4起;二是依法依规严格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监管专项执法、高中考环境噪声专项执法、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专项检查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21人次,检查企业345户次,行政处罚19起;三是强化信访投诉办理。规范完善“12345”市民热线平台和群众信访办理程序,及时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反复投诉或重点问题加大抽查检查频次,切实关注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有效减少信访举报数量。2024年共受理信访投诉2021件,其中12345平台受理1961件,已办理完成1920 件,办理完成率97.91%,微信、网站渠道受理58件,已办理完成56件,办理完成率96.55%,陕西省信访平台受理信访投诉2件,已全部办结;四是开展了环境应急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力的长效机制,制定并完善应急措施,开展重点企业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五是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严格落实排放检测制度,严把机动车排放检测复检关,截至目前共检查辖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28家次。

6.提升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有力有序服务重点项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坚决竭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7家,核发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11家,办理危险废物暂存许可证4家;二是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及碳排放工作。2024年确定的2个减排项目(西安云峰聚焦实业有限公司停产关闭项目、延长石油输油五处停产项目),均已顺利完成。督促碳排放重点企业大唐灞桥热电厂、陕西鑫辉钢铁有限公司2家单位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质控计划,督促电厂完成月度信息存证及碳排放履约等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企业接待日”等系列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坐窗口活动11次、企业接待日活动20余家次、送证上门活动8家次、入企指导帮扶活动15家次。

二、2025年度工作谋划

(一)持续用力抓好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以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对照整改工作任务清单积极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工作。过筛式的开展重点问题和环保督察信访投诉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持续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省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稳固工作。确保各项重点环境问题清零,保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不出现典型问题反馈。

(二)积极稳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强化VOCs企业监管,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改造,强化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力争空气质量较2024年有一定改善,优良天数、PM2.5浓度完成市考任务;在水污染方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强水质监测及分析研判,确保浐河、灞河出境断面年度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修复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法定义务。

(三)积极发挥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管控,及时调度处置,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注重做好部门间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区域巡查、督查、复查,建立检查巡查清单,实现重点区域巡查全覆盖。充分利用扬尘在线监测、烟火系统、用电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环境监管的智能化水平,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四)强化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好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及时对接沟通,对全区重点项目压缩办理时限,加快审批进度,确保重点项目及时高效完成环评审批手续办理。认真落实好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示范点。持续做好高铁东站扬尘防治,夜间施工噪声投诉问题,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等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