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牢牢守住防止返贫致贫底线
一是切实扛牢巩固衔接主体责任。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印发《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清单》等文件,将巩固衔接各项指标纳入重点内容,统筹协调区级部门、街道力量,落实工作职责。二是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指导街村常态化开展全面核查,精准把握排查户、关注户、核实户、监测户,形成监测帮扶“全链条”,做到全区6个街道61个涉贫村监测全覆盖,未发生返贫致贫现象。三是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核心指标,持续强化政策供给和精准服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因贫辍学或失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参保,医保待遇应享尽享,住房安全有效保障,饮水安全“四项标准”全部达标。
(二)大力推进都市农业现代化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稳定粮食生产,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00.79%和105.45%。蔬菜、果业、生猪生产平稳有序,圆满完成年度任务。二是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介秦岭北麓生态微度假精品线路,宣传我区果业采摘、休闲农业新亮点,组织开展暑期文旅惠民促销等多项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为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开辟新途径。三是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新培育家庭农场4家,高质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个。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累计纳入合格证及追溯平台企业68家,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98%以上,获“2023年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命名并授牌。
(三)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双增收”
一是创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建成“市、区两级交易,市、区、街、村四级服务”城乡融合要素交易服务体系,实现城乡资源要素互通共享。创立“一站式受理机制”,提高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能力,承包地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理顺了宅基地管理职责,建成区街村三级管理体系。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全区集体经济工作台账,全区2023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壮大,经营性收益2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67.5%。三是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政策倾斜力度,在樱桃、葡萄、草莓等特色产业方面加强技术指导,推广农业龙头企业+集体+农户模式,引导龙头企业经营,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同参与,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产业增收。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全市第一,增速7.4%,全市第三。
(四)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一是开展“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创建“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2个、市级重点村15个,申报乡村空间站1个,征集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项目89个,有序推进“千万工程”示范村和乡村空间站建设。二是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农村“四乱”整治,结合“村庄清洁日”,动员街村抓好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实现整体提升,全区自然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占比达到100%;卫生厕所普及率94.3%,农村公厕覆盖率进一步扩大。三是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解决问题、办好实事、健全制度为准则,重点围绕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和巩固脱贫成果,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小切口、大深入”,不断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2025年工作思路计划
1.全力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持续做好“非粮化”整治工作,防治耕地撂荒,努力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做好粮食生产收、种、管各项工作,确保应种尽种、应收尽收、应管尽管。
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的工作思路,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推动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驻村帮扶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3.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转型。以樱桃、葡萄产业为主,推进品种改良及设施建设,加快产业优化升级,重塑特色产业优势,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生产经营服务业发展,做大做强“灞桥樱桃”“灞桥葡萄”特色品牌。
4.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围绕新一轮五年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工作,继续坚持梯次推进、全面提升,结合“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建设净美庭院、净美村庄、净美乡村,力争到2025年底,村庄清洁自然村实现全覆盖,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运行。
5.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推动实现共同富裕,2025年全区村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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