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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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监处罚〔2022〕0394号 | 西安益缘贝乳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 西安益缘贝乳业有限公司 | 91610133MA6U3Q8L53 | 周 文 有 | 经查,CCTV是China Central Television的简称,中文名称为中国中央电视台,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电视台,成立于1958年05月01日。2017年11月27日,当事人与北京中视天晴阳光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央电视台广告发布合同》(NO.20171127),约定当事人(甲方)委托北京中视天晴阳光广告有限公司(乙方)在CCTV-1、CCTV-2、CCTV-7频道播出当事人广告节目,广告内容为“益缘贝”企业形象及产品,播出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2月25日,广告时长5秒,播出次数二个月/8周/67次,广告费用75000元。此合同双方已履行完毕。 2022年02月10日当事人西安益缘贝乳业有限公司与河南宝乐奶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1724103128G)签订《委托生产产品合作协议》,约定当事人(甲方)委托河南宝乐奶业有限公司(乙方)生产制造“益缘贝”系列产品,由当事人设计产品的包装和内容物,河南宝乐奶业有限公司提供产品批文和检验报告。截止到2022年07月19日,根据当事人要求,河南宝乐奶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04月02日和2022年05月11日为当事人生产了2批次“益缘贝羊乳酸菌饮品”。其中2022年04月02生产“益缘贝羊乳酸菌饮品”(生产批次20220402,规格1*48*180ml)数量合计225件,河南宝乐奶业有限公司收到当事人货款5625元;2022年05月11日生产“益缘贝羊乳酸菌饮品”(生产批次20220511,规格1*6*180ml)数量合计5589件,河南宝乐奶业有限公司收到当事人货款18443.7元,两次共计24068.7元。上述2批次共计5814箱“益缘贝羊乳酸菌饮品”的外包装均由当事人设计、提供,均印制有“著名表演艺术家:朱时茂”字样及朱时茂形象照片、“益缘贝®”字样和“CCTV央视展播品牌”字样。截止到2022年06月16日,上述所有产品均已售罄,销售金额为41555元。 当事人提供了“益缘贝”的《商标注册证》(有效期至2026年08月20日)和《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2018年12月17日),证明当事人合法使用“益缘贝”商标。提供了其与朱时茂签订的《肖像使用合同》和《肖像授权书》,证明当事人合法使用朱时茂形象。但当事人与北京中视天晴阳光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央电视台广告发布合同》仅约定“益缘贝”企业形象及产品在CCTV-1、CCTV-2、CCTV-7播出内容、播出时间、播出次数、广告费用等,并未约定当事人可使用“CCTV”名称及标识进行商业宣传。当事人擅自将“CCTV”字样印制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人误认为其销售的“益缘贝羊乳酸菌饮品”与“CCTV”有特定联系,系利用消费者对“CCTV”的信任达到宣传其产品的目的。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2022年08月31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西市监罚告〔2022〕0396号)。 当事人应当在每次缴款时间届满前缴清当期缴款数额,到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2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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