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属国有企业共77户,一级国有企业12户,二级及以下国有企业65户。我区区属国有企业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物业服务、房地产、热力、建筑、市政建设、商贸等产业领域。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成立了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重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国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出台《灞桥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和《西安市灞桥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统筹党的建设、经营规范、效益提升及投融高效等方面协调发展,指导区属国企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二)国企党的领导建设显著加强
印发《关于在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建立“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确保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会同区委组织部开展《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项督查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三)国有经济布局持续优化
出台《西安市灞桥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方案》,实现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和“僵尸企业”出清,压减集团企业层级至三级以内,实现区属企业“瘦身健体”,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国资监管体系逐渐完善
出台《西安市灞桥区国资局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录》《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等21项国资监管制度,并修订《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激励与约束并重、收益与风险共担的原则,起草了《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五)国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审批备案区属企业上报的重大事项40余件;开展国有资产(资金)合同专项整治工作,审查国有企业合同807份,存在问题合同472份,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六)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初见成效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依法落实经理层职权,完善《董事会向经营层授权事项清单》《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优化企业组织架构,压缩管理层级,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去行政化”。
(七)国有企业职能不断加强
区属国有企业共承接了92个老旧小区物业管理,64个“三供一业”小区改造任务。2021年,国有企业参与实施的铁路主题公园环境提升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苏式街区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运营,七个片区更新公司已基本完成规划、设计、地块清表等工作,其他承担的重点项目均稳步推进。
三、我区国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有了较大提升,但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国有企业主营业务较单一;二是制度落实不够扎实;三是国有企业人事制度固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顺国企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压紧压实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二)强化资源利用,发挥国有企业支撑作用。加大对我区文化旅游业、都市农业、新型纺织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优势资源的挖掘,实现国有资本向优势板块资源汇集。
(三)深化国企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考核制度。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加快推行党建与经营业绩“双百制”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经营业绩考核细则,强化经营成果与债务风险管控相结合的考核导向。
(四)开展市场化用工,建立企业内部竞争机制。健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淘汰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大胆破除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的不科学问题,激发企业内生活力。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企业各类风险。聚焦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和法律风险,督促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全力压缩存量债务,严控增量债务,防止风险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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