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发【2018】85)要求,我局从2018年8月初至9月末,组织开展了全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区财政部门组织检查人员5人,对全区2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出有问题的单位2户,涉及信息披露不实资金575万元,我局已要求有问题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
二、主要做法
为了认真做好今年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收到《西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我们随即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并就选择被检查单位征求分管业务科室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际,选定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灞桥区城市管理局环卫站这两家单位作为2018年我局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在灞桥区政府网站进行了查前公示。本次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监察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配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检查。为全面提高每位参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检查前就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辅导培训。
二、严格按照检查程序和内容实施检查
检查人员结合2017年度相关单位部门预决算,围绕行政事业单位年度会计准则、内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预决算公开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政府采购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列预算支出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要求,以《会计法》、《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监督检查程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按规定下发检查通知书;二是制定检查实施方案;三是进行了查前公示;四是认真填制工作底稿,搜集证据资料;五是如实撰写检查报告;六是出具财政检查征求意见书送交被查单位;七是下发财政检查决定书,要求被检查单位按期进行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我区会计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财务管理仍不规范,内控问题贯彻落实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罚没收入、非税收入收缴未登记账簿,会计信息披露不实。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记账凭证的编制、审核、以及会计账簿登记,缺乏相互制约机制,会计、出纳职责分工不清,应由出纳登记的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记账,均由会计登记。固定资产实物日常管理,由单位会计人员负责。三是未按规定设置账簿。部分单位未设置出纳登记的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记账。四是部分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五是部分单位会计科目应用不正确,固定资产未及时登帐。
四、处理情况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各单位针对问题认真整改,书面报送整改报告,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各种财经法律、制度、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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