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 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处罚日期(按时间顺序) | 简易程序或 一般程序 |
| 1 | 西城灞桥当罚决字(2025)第03-1114号 | 未将 处于垃圾交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 西安市灞桥区游鱼记纸包鱼店(个体工商户) | 李乐 | 2025年11月14日16时49分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灞桥大队纺织城中队执法队员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针对此问题,执法队员赵田(27010088928)、张磊磊(27010088888)进行处理 |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 自行缴款至银行 | 2025.11.14 | 简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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