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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7-08 11:47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工作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顺应党心民心和时代要求,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针。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