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政策: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卫健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调整教育资助相关政策的通知》(市民发〔2015〕81号)。
(二)资助对象: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三)补贴标准: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四)申办程序: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证明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相关证明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卫计办申请办理。由街道卫计办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认可证明,并收集其相关资料后上报区卫健局,对计生政策认定后,分别报区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审核其是否符合教育和贫困等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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