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政策:《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市财发〔2016〕165号)
2.补助对象: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3.补助标准: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省级示范幼儿园1300元/生.年;一级幼儿园900/生.年;二级幼儿园700/生.年;三级幼儿园500/生.年;未入级幼儿园350元/生.年)
4.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1.依据政策:《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市财发〔2016〕165号)
2.补助对象: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3.补助标准: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省级示范幼儿园1300元/生.年;一级幼儿园900/生.年;二级幼儿园700/生.年;三级幼儿园500/生.年;未入级幼儿园350元/生.年)
4.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