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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10:22

今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有哪些呢?又该怎么理解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本条规定了国家实现公民劳动权利义务的基本政策。这一政策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广开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

第二,国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和改善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劳动保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以保障其就业时能掌握初步的劳动技能;

第四,国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最终使生产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宪法中的总原则、总要求

在《安全生产法》中

是如何得到落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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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依法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贯彻实施,通过基本安全生产权利的实现,来保护和调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