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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司法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8 17:35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每年3月的第3个星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今年3月17日至23日是西安市第十二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主题为“当好秦岭卫士,守护中华民族血脉”。

3月18日,灞桥区司法局在区秦保驿站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应知应会宣传册。同时以赠送环保手提袋、围裙等小礼品的方式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醒群众在春季进山游玩时一定要爱护秦岭生态环境,遵守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当好秦岭卫士,守护好绿水青山。

秦岭是中国的重要山脉之一,也是中国的生态屏障之一,被誉为中国绿肺和中央水塔,保护秦岭的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下一步,灞桥区司法局将持续加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宣传,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认识,坚定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