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灞桥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全面抓实“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全力服务灞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先行,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先后召开11次党组会议、31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级政法工作会议,上级检察机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多次开展学习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和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党建工作相关方案6份,检察长带头讲党课3次,组织干警参加政治理论学习15次、赴灞源革命纪念馆学习参观1次,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党员进社区活动2次,全员注册“党员(志愿者)到社区报到”,落实全院9个社区、村组下沉包抓督导疫情防控工作之余,克服执勤点多、警力少等困难,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4个、成立青年突击队4组,抽调多人成立专班协助全区每轮核酸采样、转运打包工作,切实把政治理论教育转化成“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在防疫一线彰显检察担当。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全院干警通过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撰写学习心得、抄学习笔记、“线上+线下”答题的方式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利用“中检网”等平台,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典型案例教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专题培训,全面提升队伍法治化水平。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主动走访摸排辖区内的7个社区,针对社区党建薄弱、基层管理涣散等问题,向社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社会基层自治组织提高防范政治风险意识,切实履职化解政治风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十件实事”贯彻落实,制发检察建议4份均收到回复整改,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助力平安灞桥建设。制定完善《涉检信访风险评估研判、预警、化解办法》《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等信访工作机制,加强诉源治理,接待来访126次197人,稳妥办理各种来信109件、网络信访7件,办理律师阻权控告案件1件,做好释法说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服务保障“品质灞桥·最美城区”建设。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走访调研辖区科技企业多次,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力度。针对银行对公账户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有效预防上游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增强办案力度,就最高检交办的西安市第十一污水处理厂污染环境问题线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相关部门拨款180余万,清运污泥4000余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前往案件现场跟进监督,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已上报最高检。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42件,立案4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7件,促进生态环境系统整治。
四是“网格+检察业务”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检察长带队前往红旗街办、纺织城街办、十里铺街办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征求相关单位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亲自推动检察业务和社会治理融合工作。联合区委社会治理办召开“网格+检察业务”融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共同签署项目协议书,成立“网格+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办公室。组织干警赴阎良、长安区院积极学习融合治理经验,已开展网格员专项培训2次,摸排网格线索6000余条,获取公益诉讼监督线索17件,现场勘察12次,以检察担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五是以“我管”促“都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成立检察宣讲团,录制10期普法宣讲微课堂,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深化落实最高检系列专项活动、系列检察建议,先后派出39名检察官担任辖区4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创新建立覆盖“四大检察”的观察员制度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辖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检律协作的实施意见》,联合税务机关出台协作机制加强税务系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与区法院、区司法局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在辖区五家单位挂牌设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促成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促进安全生产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辖区12个大型社区、村组进行精准宣传,受益群众20余万人,联合13家机关单位举行庭审观摩现场会并被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形成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良好局面。四大检察融合发力,整合各方资源,促进共治共享。
六是持续做好专项行动,发挥检察力量。保护国有土地和国有财产,严守耕地红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活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立案24件,督促港务区管委会建立耕地占用税工作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办理涉及耕地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5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督促恢复耕地25亩、基本农田6亩。加强食品药品领域监督,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联合办案等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创新“两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7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专项行动以来灞桥区首例养老诈骗案件,法院最终采纳了全部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活动推进有力、成效明显,获市院陈明检察长批示肯定。
七是加大品牌创建,持续擦亮灞桥检察名片。一是灞桥未检“白鹿晨曦”品牌影响不断扩大,制发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份《家庭教育令》,成立区县院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法治课程《家长课堂之预防性侵害》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检爱护航,伴你成长”相关工作入选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在第一届灞桥区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摘得铜牌,“白鹿晨曦”未检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优秀办案团队。二是“白鹿青绿”公益诉讼检察品牌逐步打响,办理的督促整治农村水体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露天焚烧”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4起案例入选最高检“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典型案例,2起案件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件获评省级优秀检察建议。三是司法救助工作品牌创建成效获最高检认可。把“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和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作为当前深化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加大办案力度,拓宽司法救助深度广度,救助理念、救助机制持续优化,救助人数、救助金额连年大幅增加,今年共计发放救助金29件58.9万元。创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品牌,和区妇联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调研督导、梳理线索、建立线索库、线索排查与反馈、多方救助、多元帮扶等8项工作机制,活动成效通过远程视频调研向最高检、全国妇联汇报,检察长王晓明接受《检察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分别刊发《司法救助给予她们撬动新生的支点》一文,对我院办理的胡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了报道。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向工作成果转化方面做得还不够深入,教育培训与检察业务实践结合还不够紧密;
二是办案人员不足,影响司法办案质效与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三是司法理念仍须持续更新,“四大检察”融合力度还需持续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注重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提升作风效能的实际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注重基础建设、人才培养。积极对接两房建设后续事宜。争取省院、市院、区委大力支持,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公众形象,改善干警办公办案工作环境,重视检察人才培养,提高新时代法律监督水平。
三是注重依法履职、服务大局。自觉在新发展阶段中找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切入点,强化法律监督,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风险防控、社会治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履职尽责,以检察能动履职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注重品牌培育、数字检察。突出党的建设、法律监督质效、队伍建设三个工作重点,在教育培训深度、品牌创建力度、司法理念更新、检察大数据应用上再下力气。
五是注重固本强基、提质增效。在“三有”争创和先行示范的深度、广度、精度上再下功夫,努力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典型案例培育、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救助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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