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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区发改委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灞桥区全面依区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增强干部队伍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干部队伍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紧紧围绕我委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了相关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建好机构,切实明确普法工作责任

为了加强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将普法工作入脑入心,我委将法治建设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并确定了以发改委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做好全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各项计划、方案,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有力地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存在问题,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必要法律知识,是新时期依法行政水平的客观要求。我委根据人员分管工作的不同,建立起相应的学法制度。通过自学、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法等形式,促使领导干部能够熟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宪法、其他基本法律以及与自己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今年重点学习了《民法典》、《灞桥区委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同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考试制度,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学习或考试。要把领导干部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实绩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和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根据我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机关营造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法制氛围。加强对社会法制宣传力度,及时、主动、耐心地向群众宣传政策;以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宣传等形式加强企业与机关的联系,宣传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周”、“食品安全周”、无纸化考试等活动。

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加大了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全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在辖区内开展了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食品安全工作政策法规。采取发放宣传单、工作人员现场讲解、与群众互动等方式,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激励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使食品安全能够深入人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积极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提高学法质量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和知识竞赛,统一检验学习效果,提高学法质量。全年,全委干部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四、规范单位依法行政行为

完善单位工作规则,建立重大决策规则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决策、监督权限明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审查备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使权力。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规范授权委托执法,并向社会告知,接受监督。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系统内部监督,积极主动开展监督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

五、建立健全促进廉洁从政的制度和机制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完善教育工作制度,健全教育,工作机制,创新教育工作方法和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并重,使教育内容贴近公务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教育,使公务员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防腐防便的思想道德防线。

2、健全对公务员廉洁从政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询问和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和职工道德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制定和完善对违反公务员纪律和职业道德、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有关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人民群众反应、举报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