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灞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局各党支部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逐级落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全面培训。同时重点学习了我区《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灞桥的决定》《法治灞桥建设规划(2020-2025年)》《灞桥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一2025年)》等文件。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我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要求,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为我局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利用局委会、局领导班子工作会、周例会等,传达法制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点评法制建设工作开展进程,具体下达工作任务。同时,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已建立起局领导学法制度,利用每月局务会,由党委书记领学相关法律法规。在周例会基础上建立中层干部学法制度,每次周例会由一名科级领导干部选择主题进行领学。
(二)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
3.强化依法防控疫情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坚决贯彻落实《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依法保障复工复产,推动相关扶持政策落实落细,为各类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防疫期间,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增设摊群点,方便群众购物。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允许疫情防控期间有条件商户店外经营。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加强防疫。
4.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结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721”工作法,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依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加强涉土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杜绝黑恶势力影响市场环境。
5.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十项重点工作”,加强民生重点领域的执法司法力度,推动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整治。以定点值守和巡查相结合,大力打击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非法游商摊贩,净化校园周边秩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完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机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扩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服务覆盖面,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6.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按照区政府要求,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意见采纳反馈、协商等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对、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等重要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加强涉及全面深化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集中清理与“放管服”改革要求相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等工作。全年截至目前,共参与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6次。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核查清理1次。制定区域性规范性文件3份。
7.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要求,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等内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实现法律顾问驻队,并参与行政执法审核、决定。
8.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根据《灞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设定区级层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梳理我局职权事项上报。
9.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动执法重心和力量向街道下移,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部分执法权下发街办一级城管执法中队。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根据市城管局相关规定,梳理上报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于区政府网站公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执法工作保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10.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推进法律“六进”基础上,深化法律服务、依法治理。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十项重点工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中宣传二十余次,参加区级部门组织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专题宣传3次。积极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区政府要求,利用政府网站公示职权清单、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法律依据等重点内容。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利用好信息平台,建立社会联动奖惩机制。
2.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梳理近期下放及未来下放事权,补充完善重大事项条目。参考区政府文件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局法制部门审核责任,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首先在现有条件下继续抓好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性工作,确保文字记录规范、详实。其次,重点推进影像全程记录。更换现有执法记录仪,使之适应目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局《教育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全年教育培训计划、方案。重点加强执法程序、执法操作方面的培训。同时强调“自学”,以“互学互助”形式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自学养成。实现基层执法单位自觉开展定期学法、案情研讨等活动。重视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教育培训。严把协管人员进、出关口,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提升协管人员整体素质。
2.加强执法监督。从两方面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一方面,局监察督导科加强执法队伍行风行纪监察督导。实现行风行纪检查常态化、全面化。从执法队伍执法形象、队伍纪律、文明用语等方面入手,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同时,逐步介入执法案件查处过程。采取核对案件证据、询问当事人情况等手段,掌握了解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杜绝“吃拿卡要”、办人情案等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加强法制审核。不断强化立案审核、处罚决定审核等。切实履行法制审核机制,形成法制部门、驻队律师双把关。下一步逐步推进基层执法中队法制员制度,实现层层审核把关机制。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深度,壮大宣传声势,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增强社会各方面遵守管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制定并公布权责清单。按照区政府要求,制定并公布权责清单。并根据实际,及时做好变更。
2.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积极落实城管法律法规“六进”。在最贴近群众的地方建立普法阵地。打造社区普法阵地、公园、广场普法阵地等。
3.继续完善推进律师驻队机制。
4.发挥典型案例普法效应。持续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推广宣传。一方面推进执法单位内部“以案说法”;另一方面利用社会媒体大力宣传典型案例。
5.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城管执法公开日、体验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
(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1.高点谋划,激发改革动能。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为目标,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效有序运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2.划转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政府要求,承接下放职权。同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做好接得住、接的稳,高效、快速执行新职能。
3.强化保障,确保改革成效。根据实际,建章立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在执行中找差距、提水准,不断完善落实方式、方法。提升整体水平,确保已有成效。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