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党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树立法治信仰,发挥领头雁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带头信仰法治、践行法治、以法律为活动准则,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法治信仰。
二是不断加强学习,切实依法履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了2020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
(二)强化法治建设考核督查机制
一是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安排,在我区开展整改工作,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把握工作进度,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10月份,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逐条跟进,12月中旬将进行第二次督察跟进。
二是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针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提出的制度体系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机制不健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不高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在全区各单位、尤其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自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会议精神落地。由分管副区长带队,对我区24个行政执法部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通过查阅工作台账、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了解各单位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治督查工作。11月2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到我区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治督查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邹晓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周开来,副区长孟超陪同检查。督查组听取了灞桥区工作汇报,查阅了工作资料台账,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最后,实地察看了艺园农家乐、周成成农家乐整治及黄巢堡森林公园项目。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秦保局、洪庆街道等全区16个部门迎接检查。
二、强化疫情防控,积极应对重突发事件
扎实贯彻落实《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一)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宣传省、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宣传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积极宣传抗“疫”先进典型,增强全区上下同心同力、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坚强决心和必胜信。曝光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案例,营造依法防控良好氛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三送”活动。一是及时拿出“战役药方”。一是司法局联合半坡法律服务联盟各律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法律研究组及时推出企业“战疫药”方,编制了《灞桥区应对疫情各级政策汇编及法律问题服务手册》,并通过区营商办各成员单位下发全区企业,为企业单位复工复产提供参考,预防和降低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渡过难关,顺利复工生产。二是开展特殊时期企业法律体检。抽调业务骨干和专业律师参加灞桥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队,为灞桥区40余家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公益法律服务。先后走访了西安草北勇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建西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大唐灞桥热电厂等40余家企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现场解答相关政策、法律,真正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三是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惠企”专项行动。在公证机构设立企业服务专门窗口,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公证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证便企。公证机构免费为企业办理与本次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类、文书类、证据保全类公证,帮助企业减轻损失。涉企法律援助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和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制”,先审批办理,事后补充完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方面,对区政府制定了《灞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区司法局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另一方面,认真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民法典》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普遍性清理1次,共清理废止文件4份,拟修订文件2份。
(二)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落实《灞桥区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将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化和专项规划方面的重大决策措施、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8大类内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加大决策执行监督力度。我区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重大行政决策及其执行违法或不适当的,可以向决策承办单位提出,由决策承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其执行进行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截至目前,共审核各类会议纪要73份,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293份,审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合同协议文本25份。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1.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灞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灞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牵头作用,要求相关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创建方案梳理任务,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区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获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设定区级层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在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对划转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
3.认真落实“一网通办”。配合市级部门建成西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灞桥区级站点1个、街道站点7个,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同时户籍、出入境、企业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多个企业和群众常办事项,可通过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线下邮递等多种服务方式进行在线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
4.扎实开展“证照分离”工作。对照《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和“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地址查询系统”,明确改革涉及的事项和自由贸易区“证照分离”改革的区域范围,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相关企业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事项清单中确定的改革方式、审批具体改革举措等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共办理涉及4种改革事项业务30件,其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30件,并及时将审批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
5.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审批事项整合划转和信息共享,以“两个标准化”和服务节点网络化,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最大限度统筹服务资源、提高协同能力、压缩决策链路,大幅度提升政务服务全过程运行效率,形成响应速度和节奏更快、灵活度和适应性更高、效能和效果更优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工建类下放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区市民中心工建综窗共设置窗口2个,并通过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对工程项目事项进行在线审批。
6.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2019年底,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我区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区无清理调整事项。2020年10月,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全区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对全区的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编制公布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7.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完成“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动执法重心和力量向街道下移,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要求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了创建省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自评自查活动,以评促改,完善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23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四)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1.开展“七五”总结验收。认真组织开展全区“七五”普法自查工作,制定下发了《灞桥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8月份,西安市司法局局长张华俊带领市“七五”普法验收第二检查组对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知晓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3.继续巩固丰富“法律六进”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好“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扫黄打非、网络安全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普法贴近群众、融入群众、被群众所接受。
4.开展《民法典》及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建灞桥区律师民法典宣讲团,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九进”活动。组织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司法、执法实践,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地铁”、“民法典宣传媒体同行”活动,利用各类自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下发了我区活动方案,主要以宪法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公共场所、进网络等主题活动为主。着力将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精准化、宣传举措项目化。
四、存在的不足和短板
(一)普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依然不高,基层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方法、形式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升。
(二)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还较弱。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基础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素质、能力较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待持续发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待完善。
(三)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人员等基础性保障还需进一步增强。
五、2021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二)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覆盖面,提高智能化审批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和“不见面审批”,推进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和服务智能化建设,强化审批“323”内控机制运行,实现审批服务效能再提升。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直接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三)高标准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行精准普法。坚持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常态化“法律六进”的基础上,由“讲什么听什么”的普法模式向“听什么就讲什么”的模式转变,推行有针对性、特色鲜明的“点单”普法服务。继续利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一点号等新媒体网络普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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