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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09:05

按照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灞桥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树立法治信仰,发挥领头雁作用。根据2022年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部署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全区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带头信仰法治、践行法治、以法律为活动准则,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法治信仰。

(二)不断加强学习,切实依法履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3次。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

(三)加强监督考核,自觉维护司法权。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评,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委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行政执法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线上线下两手抓”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方面,以“三项制度”自查评估、执法案卷评查、“一把手”跟执法、对重点执法部门现场执法监督等为抓手,全力做好线下执法监督。另一方面,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平台建设、统计年报公开、重点执法领域信息公开等为抓手,促进线上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切实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在门户网站公开年报11份,在执法监督系统平台维护权责清单1442项,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5万余条,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经济社会管理秩序,不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提升用法治方式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二)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商事登记、经营许可、办税服务、户政出入境等1383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市民中心集中办理。二是不断深化简政放权,组织开展下放事权“回头看”,确保事权“下得去、接得住、管得好”。三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劳务派遣、出版物经营许可等事项全程网办。四是创新分级审批制度,将审批事项分为四级办理,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为企业群众节约了时间成本。五是扎实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自“一业一证”改革试行以来,已办理26个行业综合许可证。

(三)畅通多元化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灞桥区积极应对社会矛盾的多元化,坚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着力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探索和构建了区、街、社区(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体系,成立了“一站式”的矛盾调解中心。区司法局按照“一个主导、三个维度、三个重点、三个平台、五个机制”的“13335”大调解工作思路,夯实基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探索形成新时代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灞桥模式”。不断推进劳动纠纷非诉讼调解工作,成立灞桥区“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和“郑长福”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有效化解劳动争议案件。区总工会、区人社局联合区司法局、区工商联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裁前调解工作室,作为新搭建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有利于提高劳资纠纷调解效率,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丰富“法律六进”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个十百千万”律师公益普法宣讲团基层行,紧扣“3.15消费者权益日”“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就当前基层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在“法治文化基层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中创新“法治+文艺”普法新模式,把法律知识与戏剧、相声、快板文艺演出等形式相结合,让普法活动更接地气,更好地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二是围绕重点人员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上好春、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先后走进西安思源中学、东城第六小学、区第九幼儿园等学校。三是围绕与群众生活紧密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养老诈骗常识等法律法规,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答疑解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升级“灞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平台”,打造专业权威的普法信息发布、普法资源分享平台,设立《律师说法》《以案释法》普法专栏,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加大防疫相关违法犯罪、欺诈骗保的教育和宣传。

(五)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依法从严保护知识产权。

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走访调研辖区科技企业多次,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力度。针对银行对公账户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有效预防上游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增强办案力度,就最高检交办的西安市第十一污水处理厂污染环境问题线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相关部门拨款180余万,清运污泥4000余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前往案件现场跟进监督,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已上报最高检。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42件,立案4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7件,促进生态环境系统整治。

(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灞桥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灞桥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了《法治灞桥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推进会,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在2021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中我区排名第二,有效地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和短板

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考问题、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工作习惯还没有普遍形成,个别机关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树得不够牢固,对法治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还比较弱化,缺乏专业的或具有法律知识的法治建设干部队伍,基层法治工作与上级要求的标准还有差距,在全面实施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法律人才的不足和法律知识的短板。

(三)法治宣传活动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形式比较单一,法律宣传工作还不够全面,群众的吸引力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的手段不够多样化。

(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法治灞桥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全区“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完善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普法队伍建设,夯实普法工作基础,推动全区社会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培训。结合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对我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四)加大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扩大执法公开范围,明确执法公开重点内容,全面、真实、充分地推进执法公开,依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促进执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