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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一直以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当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度区住建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始终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行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1、深入学习培训。通过专题会议、自学等形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开展全员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教育引导我局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确保入脑入心、取得实效,立足我局职能持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不断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2、狠抓贯彻落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具体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推动矛盾化解,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我局法治建设水平。

3、推动良法善治。良法善治是新时代法治建设提出的目标要求,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执法相对方,扎实整改行政违法行为,2021年完成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无一起提起诉讼和复议。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加强法制保障

1、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其主要造成的影响有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性不强,经济增长趋势减缓;市场各方主体陷入危机,企业和家庭收入下降,陷入现金流危机,时间长存在破产风险;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减少,已投资带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明显下降。2021年区住建局按照自身职能,落实稳就业、稳投资、稳预期任务,尽己所能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减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企业负担,先后7次对超过2年的行政违法行为下达不予处罚决定,先后5次对暂时出现资金问题的企业下发延期缴款通知,进一步减轻相关涉事企业的生产经营负担。

2、全力做好十四运法治保障工作。本年度我局持续坚持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维稳工作风险点进行排查治理,快速办理维稳风险点中的行政违法案件,针对开发商向买房人交房后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问题后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迅速立案、迅速取证、及时进行法治审核并下达处罚决定,全年累计下达处罚决定5个,使涉事建筑物的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工作更进一步。

3、助力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本年度我局持续加强对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依法严查破坏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法治助力行业领域内营商环境的保障工作,全年累计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3件,下达处罚决定13个,已收缴罚款259.83604万元,进一步净化了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环境;全年累计对11个违法对象开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教育,保障权利,落实义务。全年累计开展对秦岭灞桥区段巡查22次,暂未发现乱搭乱建现象,进一步保障秦岭灞桥区段生态环境;全年累计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案件16件,下达处罚决定16个,累计收缴罚款40万元,保障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4、围绕高效能治理加强法制保障。

2021年我局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业务,积极对接相关市、区部门、街办、园办、管理服务对象,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共同推动行业领域内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始终坚持打早打小、边打边建的原则,在日常监管中,坚持以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为抓手,发掘自身在行业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及时以解决,对于已初步建立的长效机制进行逐步的完善,提升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水平。

(三)强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我局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2、规范重大决策程序。2021年度我局严格落实由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会商制度,对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的50件违法违规案件,先后进行了3次集中研判表决,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在日常案件处理中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确保我局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发生错判、漏判等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由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论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度我局对涉及的280项执法事项、法律依据、执法主体的完成了相应的事前公开;已对我局持有《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公示;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西安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及我局涉及的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了执法委托协议的签署和备案。一直以来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均能够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2021年8月初按照修订实施后的《行政处罚法》对我局执法文书的修改完善,后在每次办案时又对修改完善后的执法文书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2021年年初至今我局执法人员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能够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相关行政执法案件完成执行后的10日内,我局能够主动在“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灞桥区政府门户网站”两个网络平台上公示公开。

(四)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法治社会。

1、开展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全区“八五”普法工作目标,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水平,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力办好第十四届全运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并印发了《灞桥区住建局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积极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普法行动,加强对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2、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高度重视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倾听来访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做到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都及时给予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表示要认真想办法解决,基本上做到了群众有难而来,满意而归,使各种矛盾化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制度保障;二是及时解决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工资欠薪等热点民生问题的处理工作;三是采集群众的诉求和困难,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认真做好两办反馈件、12345热线等投诉、咨询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回复工作。

(五)推进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

我局将学法用法培训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分批分次的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宪法》、《行政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房地产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二是认真贯彻定期学法制度,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制,为确保措施有力实施,督促检查各科室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要求我局全体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系统内的干部职工参与了宪法知识考试、保密法律知识网络考试等。三是每年度将学法情况作为衡量执法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要求局系统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参加法制学习培训,学习不合格的不予申办或更换行政执法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虽然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不足:1、执法人员缺口较大,现有执法人员高度承压,但仍不能满足本年度当前的执法需要;2、执法车辆、办公室等硬件设备配置不足;3、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略有不足,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1、持续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提高我局依法管理水平,持续引导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按照法治的观念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深入学习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完善定期集中学习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制度,由我局各科室组织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活动,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成为相关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由各科室组织开展对各自管理对象的行业法规普法教育,引导管理服务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

3、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使各科室、单位在我局的执法工作中权责进一步明确,行为进一步规范,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完善案件执法主办人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任务;建立完善违法案件交接制度,进一步明确业务管理科室与我局执法机构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各自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