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灞桥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依法防控、依法保障复工复产,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一体推进,着力提升更高水平法治灞桥建设,为宜居灞桥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区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今年以来,区委中心组共组织专题培训2次,11月份,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联合举办全区优秀青年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保民为全区青年干部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及《民法典》专题辅导。在前期充分调研,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灞桥的实施方案》,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灞桥制定了路线图。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树立法治信仰,发挥领头雁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带头信仰法治、践行法治、以法律为活动准则,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法治信仰。
二是不断加强学习,切实依法履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了2020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自觉维护司法权。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评,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委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
(三)强化法治建设考核督查机制
一是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安排,在我区开展整改工作,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把握工作进度,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10月份,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逐条跟进,12月中旬将进行第二次督察跟进。
二是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针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提出的制度体系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机制不健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不高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在全区各单位、尤其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自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会议精神落地。由分管副区长带队,对我区24个行政执法部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通过查阅工作台账、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了解各单位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抓实推进。
三是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治督查工作。11月2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到我区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治督查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二督察组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史伟一行对我区贯彻落实《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法治督查。区委副书记、区长邹晓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周开来,副区长孟超陪同检查。督查组听取了灞桥区工作汇报,查阅了工作资料台账,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最后,实地察看了艺园农家乐、周成成农家乐整治及黄巢堡森林公园项目。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秦保局、洪庆街道等全区16个部门迎接检查。
二、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
(一)强化疫情防控,积极应对重突发事件
扎实贯彻落实《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宣传省、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宣传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积极宣传抗“疫”先进典型,增强全区上下同心同力、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坚强决心和必胜信。曝光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案例,营造依法防控良好氛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三送”活动。一是及时拿出“战役药方”。为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企业损失,司法局联合半坡法律服务联盟各律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法律研究组及时推出企业“战疫药”方,编制了《灞桥区应对疫情各级政策汇编及法律问题服务手册》,并通过区营商办各成员单位下发全区企业,为企业单位复工复产提供参考,预防和降低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渡过难关,顺利复工生产。二是开展特殊时期企业法律体检。抽调业务骨干和专业律师参加灞桥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队,为灞桥区40余家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公益法律服务。先后走访了西安草北勇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建西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陕西五环(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唐灞桥热电厂等40余家企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现场解答相关政策、法律,真正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通过调研走访,针对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为企业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意见,同时组织联盟律师开展服务企业“一对一”的法律问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三是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惠企”专项行动。在公证机构设立企业服务专门窗口,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公证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证便企。公证机构免费为企业办理与本次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类、文书类、证据保全类公证,帮助企业减轻损失。涉企法律援助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和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制”,先审批办理,事后补充完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二)强化法治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1.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结合区域实际,调整优化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专项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以及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同时,完善了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研究讨论存在问题,详细部署营商环境工作内容,切实做到措施明确,责任到人。今年9月份,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营商办合署办公,结合区域实际,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等工作。
2.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下发了《灞桥区2020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灞桥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年2020-2023三年行动方案》《灞桥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灞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考核方案》以及《灞桥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
3.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对中、省、市和区县出台的应对疫情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编制形成了《中省市应对疫情政策措施汇编》,组织全区各职能部门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二是区营商办联合区科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在内的16家单位组成了灞桥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队,开展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政策宣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入企服务,逐户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和服务。三是多次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题会等会议,对全区的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四是对全市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了扎实周密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动员会、工作推进会,并对资料收集整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今年以来,灞桥区以西安市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全面推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健体制机制。将区委平安灞桥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区委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区委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合力量、督办落实作用。制定了《灞桥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三年行动方案》,健全了街道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办公室及综网中心事业机构设置,完成了人员划转。
二是统筹推进全科网格化建设工作。印发了《灞桥区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网格化建设工作专班,目前,全区共划分网格511个,其中基础网格343个、专属网格168个。完成了16类145项进网入格事项的梳理工作。
二是快速推进区、街、村(社区)三级综网中心建设工作。按照同步建设、一体化运行要求和“四有”标准,快速推动三级综网中心建设。6个街道中心建设已全面完成场所改造。全区144个社区(村)级中心均依托居(村)委会场所建设,全部完成挂牌。
(四)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省律协等部门集中开展“法在身边伴成长”“防治校园欺凌,预防学生性侵害”“检校共筑平安校园,检察长法治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走进校园活动,通过上一节法治课、作一场法治报告、演讲赛、手抄报等形式,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高了师生尊法守法意识。“法治教室”“少年仲裁庭”“法治社团”等特色法治教育机构和学生社团在全区学校广泛展开,丰富了学校法治教育的载体和形式,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年以来,东城一小、东城三小获得西安市政法委、市教育局等五部门“红领巾法学院”称号,高桥中学获得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宇航小学、纺织城小学富力分校获得市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二是大力整治秦岭“五乱”。根据省、市秦岭保护《条例》,我区印发了《灞桥区秦岭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各单位职能任务和职责权限,明确了各部门履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监管职责。同时,我区根据秦岭保护区面积小、行政管辖关系简单的实际特点,剔除秦岭保护行政执法的“中间环节”,由区秦岭保护执法局作为日常监管主体,“一竿子捅到底”直接深入村组开展工作,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国土、街道办等单位通报,跟进处置结果,销号归档处理,形成巡查——制止——转办——销号的“闭环”,避免了不必要的部门之间“空转”,切实将条例法规和秦岭保护工作落实到位,维护了法律权威。
经过2018年秦岭违建“四个彻底”整治后,我区基本实现了秦岭“五乱”问题清零。在日常工作中,我区继续保持对秦岭“五乱”问题的严打高压态势,优化秦岭保护执法机制,统筹协调秦岭保护、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坚持开展联合巡查、集中整治,确保各类秦岭“五乱”问题露头就打、及时清理。以对破坏秦岭北麓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无禁区”为总要求,搭建区、街、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处置联动、责任到人”的秦岭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实行村级网格做好片区巡查、上报,驻地街道办抓好属地管理,职能部门发挥行业管理责任,区秦岭保护局做好日常网格督导和常态化交叉巡查,重大情况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处置,实现另外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力量前移、监管处置到位的“闭环管理”体系。
在“五乱”整治中,充分发挥秦岭网格化作用,全面使用“秦岭卫士”APP和“秦岭取证”APP,做好信息追踪以及信息收集上报。2020年度,我区巡查发现秦岭“五乱”问题共计26 起,除1起乱搭乱建问题外,其余均为过境车辆偷倒垃圾,目前已全部整治到位,并建立了详细的整改台账,留档后上报至市秦岭保护局备案。
三是突出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在商业综合体、大型市场创新设置“一站四员”(消费者服务站、食品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管理员、质量价格管理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宣传,引导消费者安全、科学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同时规范业务流程,指导消费纠纷,营造了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受理12315、12345等热线消费投诉6454件,办结6337件,办结率(含退单数)98.2%,挽回群众经济损失约170万元。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认真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方面,对区政府制定了《灞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区司法局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另一方面,认真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民法典》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普遍性清理1次,共清理废止文件4份,拟修订文件2份,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全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夯实了依法行政的基础,提高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优化了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好基础,为建设法治政府扫清障碍。
(二)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灞桥区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将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方面的重大决策措施、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等8大类内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加大决策执行监督力度。我区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重大行政决策及其执行违法或不适当的,可以向决策承办单位提出,由决策承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其执行进行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截至目前,共审核各类会议纪要73份,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293份,审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合同协议文本25份。
二是认真执行《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的相关规定,区司法局积极督促我区各街道、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聘用法律顾问,截至目前,我区25个单位部门配备了法律顾问(包括14个工作部门、6个街道办事处、5个直属机构),法律顾问覆盖率为56%。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1.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灞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灞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牵头作用,要求相关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创建方案梳理任务,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在充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申报了区市场监管局法治宣传单项创建项目,目前处于媒体公示阶段。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设定区级层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在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对划转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
3.认真落实“一网通办”。配合市级部门建成西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灞桥区级站点1个、街道站点7个,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同时户籍、出入境、企业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多个企业和群众常办事项,可通过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线下邮递等多种服务方式进行在线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
4.扎实开展“证照分离”工作。对照《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和“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地址查询系统”,明确改革涉及的事项和自由贸易区“证照分离”改革的区域范围,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相关企业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事项清单中确定的改革方式、审批具体改革举措等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共办理涉及4种改革事项业务30件,其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30件,并及时将审批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
5.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审批事项整合划转和信息共享,以“两个标准化”和服务节点网络化,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最大限度统筹服务资源、提高协同能力、压缩决策链路,大幅度提升政务服务全过程运行效率,形成响应速度和节奏更快、灵活度和适应性更高、效能和效果更优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共建类下放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区市民中心工建综窗共设置窗口2个,并通过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对工程项目事项进行在线审批。
6.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2019年底,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我区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区无清理调整事项。2020年10月,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全区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对全区的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编制公布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全区25个单位和部门已报送编制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取消清单。
(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完成“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动执法重心和力量向街道下移,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区委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区司法局完成了四个领域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共对四个改革单位的141名涉及划转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的要求,参考试点区县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灞桥区街道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试行)》《灞桥区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清单(试行)》,建立起街道综合执法机制。
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西安市灞桥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成立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要求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了创建省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自评自查活动,以评促改,完善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23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1.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为落实中省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今年我区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收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政府领导活动等信息。在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执法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的同时,开设“防控新冠肺炎”、“灞桥•十四运”、“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第七次人口普查”等专题专栏,及时向群众展示我区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今年我办严格遵循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求,发布政策文件解读材料28篇,其中政策图解14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双向互链。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3.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5月份,我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级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参加行政诉讼,加强与人民群众的直接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截至目前,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答复28件,审理各部门行政复议案件17件,出庭应诉案件6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44次。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落实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灞桥区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后,区司法局立即召开全区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级推进方案的要求,协调推进、积极配合、抓好落实,推动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认真开展调查。按照“机构健全、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全区7个司法所人员编制、资产设备、业务用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底数,按阶段做好机构设置、人员转隶、经费保障和资产移交等工作。三是强力推进改革。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努力破解制约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难题,确保全区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顺利按期完成。目前,全区7个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已全面完成。四是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六好”司法所创建任务,席王司法所、红旗司法所待省司法厅检查验收。席王司法所被确定为司法部2020年西安现场会观摩点。
(二)健全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打造弱势群体“惠民”工程
充分发挥全区公、检、法、看守所、妇联等多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采用合法方式表达诉求。2020年以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接待来电来访群众3000余人,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在全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为全区户贫困印制了法律援助精准扶贫明白卡,为其解答法律疑惑、调解矛盾纠纷、免费代理诉讼。对贫困人口申请法律援助不再进行经济审查,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三)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固本强基夯实“底子”。稳步扩大律师行业党建规模,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坚持“支部建在所上”,支持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对党员不足3名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律所,依托律师联合支部,规范开展党组织活动。针对律师行业党建规模普遍较小,党建人才资源相对不足等实际,建立健全党建指导员制度,我局选派党性强、业务强、能力强的“三强”党员干部,担任律师党支部党建指导员,有效构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服务党员的新渠道。
二是严格管理补强“身子”。加大在青年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在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质量关的同时,拓展党员发展源头、做好选优推优、强化跟踪培养,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库,不断为律师党员队伍灌注新鲜血液、增强新生活力。普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查找“隐形党员”为重点,全面核查党员律师底数,列出组织关系与执业关系不统一的党员律师清单,督促党员律师限期接转党组织关系,建立健全党员信息库。目前,我区党员律师接转率达100%。
三是教育引导,创新“路子”。规范律所章程修订,推进“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性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开展对《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做好党建与业务学习两手抓,稳步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四是创先争优树立“典型”。按照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律师事务所启动服务群众品牌培育工作,打造具有行业特点的党建品牌,扩大党建工作社会影响力。灞桥区司法局党总支下属5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争创“四星级”党组织,分别接受了市司法局、区委组织部“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的评审验收,评审验收组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常态化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建促所建,与律师行业发展深度结合等方面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四)着力破解司法难题
为解决执行难,促进执行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区人民法院通过构建新型执行团队、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智慧执行建设力度、改进智慧便民接待方式等途径,打造出一支对外便捷服务当事人、对内提速助力法官、对上精细化考核管理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灞桥法院”智慧执行新模式。
1.一个智慧大脑, 担当“执行实体化”总指挥。将综合事务办理、信息交换、繁简分流、执行公开、监督考核、决策分析等功能由“执行指挥中心”进行集约管理。2020年7月灞桥法院在全省率先运行基于执行案件标准化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执行实体化”系统模块,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实现了财产查控智能化、智能生成批量化、繁简分流精准化。
2.两个左膀右臂,实力构建新型执行团队。灞桥法院积极探索构建“1+2+4”新型执行团队模式。即1个执行指挥中心,2个快执团队,4个执行实施小组。各小组依据案件类型和财产处置难易程度等综合因素,划分执行实施小组职责,进而实现执行案件事务分离、繁简分流集约办理、裁执分离、各执行团队间高效合作的运转模式。
3.三种便民渠道,助推“法官接待日”常态化。秉承以人为本理念,法院积极创设“执行法官固定接待日”制度,接待日当天,接访法官不再外出办案,在固定接待室集中处理执行案件当事人来访事宜。当事人不再空跑,法官也不再被突然而至的当事人打乱工作进度。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执行信访率明显下降。“透明接待室”线下接待、“掌上微服”一键预约接待、“云上法庭”远程接待。执行局通过部署“云上法庭”远程庭审终端,当事人通过向执行法官申请,通过手机小程序“出庭”即可实现远程接待、远程谈话。接待过程不仅全程录音录像,还可以实现证据、材料的在线提交,接待笔录在线签名,极大地提高了接待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疫情防控期间远程接待不仅实现了科学防疫,还让身处外地的当事人、受害人等不出门就可以实现正义。
五、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
一是增强城镇居民法治观念。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对社区“两委会”成员、党员、居民代表、业主代表开展法治培训,针对群众关心的法治问题,适时开展集中性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律师进社区”普法活动,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让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提升居(村)民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的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不断加强富有灞桥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继续推动传统法治文化阵地升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新医路法治文化墙、六棉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卞家村法治文化广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了融法治文化长廊、宪法小广场于一体的法治主题公园;在纺织城小学组建了“模拟法庭”;在东城一小组建了“少年仲裁庭”等。依托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服务等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高标准规划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类法律资源,统一入驻,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只进一扇门,办好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
二是全面推进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依托司法所打造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置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接待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释惑,纠纷调解服务。目前全区7个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均达到规范化要求。
三是普遍设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按照职能下沉,关口前置的总体思路,在全区村、社区统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具体承担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从而在全区构建起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统领、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枢纽,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前沿的三级平台框架。
(四)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1.开展“七五”总结验收。认真组织开展全区“七五”普法自查工作,制定下发了《灞桥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8月份,西安市司法局局长张华俊带领市“七五”普法验收第二检查组对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洪庆街道庆华社区、区市场监管局“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在随后召开的“七五”普法专题汇报会上,检查组对我区“七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2.开展“青山绿水法护秦岭”及“保野生、禁交易、革陋习”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两条例一办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法治扶贫”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中省市“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安排,认真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以推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抓手,切实推进法治助力脱贫攻坚。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知晓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5.继续巩固丰富“法律六进”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好“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扫黄打非、网络安全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普法贴近群众、融入群众、被群众所接受。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0余场次。
6.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了全区民法典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九进”活动。组织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司法、执法实践,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地铁”、“民法典宣传媒体同行”活动,利用各类自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0余场次。
7.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下发了我区活动方案,主要以宪法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监所、进景区、进商场、进宗教场所、进工地、进公共场所、进网络等主题活动为主。着力将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精准化、宣传举措项目化。目前,我区宣传周系列活动正在持续开展中。
(五)强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各类调解之间的衔接联动,构建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做好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登记和化解工作,把婚姻家庭、拆迁安置、劳资纠纷、医疗纠纷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列为重点排查范围,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2020年1--10月共调处矛盾纠纷1216件,调解成功1205件,调解成功率99%。
深化全区调解室建设,对全区基层调委会就硬件建设、作用发挥情况给予星级评定,努力构建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枫桥经验”灞桥模式。全区7个街、141个村(居)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共150个调委会,其中7个街办调委会、75个村调委会、66个社区人民调解调委会和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村(居)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由村(居)干部、法律顾问组成的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共同解决村(居)矛盾纠纷,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强化依法治区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负责对工作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各协调小组负责整体推进本领域法治建设任务的具体落实。建立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旬报制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二)推进智慧法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一点资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把“灌输式”的宣传教育向“交流互动”式转变,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及时性、趣味性和精准性,满足社会群体普法信息需求。截至10月底,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普法H5、普法微电影、微动漫等各类法治宣传信息4000余条。
七、2021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其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领会思想内涵,理解精髓要义,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
(二)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政府综合性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覆盖面,提高智能化审批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和“不见面审批”,推进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和服务智能化建设,强化审批“323”内控机制运行,实现审批服务效能再提升。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针对我区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的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为我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直接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三)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强区营商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营商办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对接市营商办以及市级部门,及时掌握营商环境工作最新动态,加强对区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区营商环境工作目标、方向明确,有的放矢。同时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城区创新发展软环境,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总结提炼出一批可在全市全省借鉴、复制、推广的“灞桥经验”。
(四)高标准启动“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注重形式创新,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行精准普法。坚持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常态化“法律六进”的基础上,由“讲什么听什么”的普法模式向“听什么就讲什么”的模式转变,推行有针对性、特色鲜明的“点单”普法服务。继续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今日头条、一点号等新媒体网络普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原创力度,拍摄制作普法微电影、微动漫、普法H5,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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