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社区矫正对象徐某与其家人李某来到纺织城司法所,为司法所送上一面锦旗。锦旗上绣着“倾情呵护暖心放心 启蒙之初受益终身”16个字,以此来表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感谢。
徐某是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2020年12月2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21年9月14日,因病被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灞桥区司法局纺织城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在其进行社区矫正期间,因身患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每月的实地走访时询问其思想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着重了解徐某的身体情况,并要求她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在其住院期间,带上慰问品前往探望,嘱咐她日常定期入院复查身体,按照医嘱服药治疗,鼓励她树立信心,逐步融入社会。
徐某表示自己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将在社区矫正期间养成的好习惯贯穿始终,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徐某觉得,正是因为有司法所干部的关心和鼓励,让她从犯罪后的阴霾中渐渐走出来,慢慢地可以面对自己,感谢在社区矫正期间给了自己一个重新改造的机会。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需要管理人、理解人的工作,纺织城司法所希望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更多地从思想上心理上感化社区矫正对象,使辖区内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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