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啊,要不是你们,我就要受到刑事处罚了!”。这是在近日范某危险驾驶案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幕。
被告人范某在灞桥区某路段因醉酒驾车被公安人员查获,后被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由于范某未聘请律师,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通知后,立即指派北京市鑫诺(西安)律师事务所李杨律师为范某提供刑事辩护。李律师接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当天到灞桥区人民法院查阅案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多次与办案法官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整理辩护意见、研究辩护思路,为辩护工作打下基础。在李杨律师的全力依法辩护下,最终,法院判决范某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下一步,区法律援助中心继续努力,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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