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灞建听公字〔2024〕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3年8月13日10时00分,在灞桥区住建局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西安中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琉森水岸地块一(二期)项目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10 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4年8月9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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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
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0:00在西安市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举行“西安中铁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琉森水岸地块一(二期)项目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听证会,到会11人,会议按照流程完成了各项议程,经过举证、辩论,和上级部门沟通,按照沟通意见,再开展下一步工作,听证会圆满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