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2022-11-27
我是西安的普通市民,有以下问题请教一下:
目前在网上查询可知:关于物业管理法规有: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请问:1.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是对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完善和补充,这里理解对吧?
2. 目前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等级的确定”的条款是不是只针对已实施“一费制”的小区适用?如果没有实施“一费制”的小区,此条款不适用?这样理解对不对?如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等级的确定”的条款不适用没有实施“一费制”的小区,那么这些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按照什么文件来界定和评判?
3. 同样的问题:是不是只有实施一费制的小区才能适用室内停车场一类 80 元/车位·月的条款;
4. 同样的问题:室内停车场一类的划分标准是?就是具备什么硬件及软件的室内停车场可以划分到一类停车场,这个一类停车场的划分是政府那个部门来界定?
回复单位: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2-01
网民同志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西安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请教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问题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办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由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5日联合印发,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旨在推行物业服务费“一费制”,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同时,对我市住宅小区内停车服务费标准进行下调。对于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等级的确定”相关问题。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及《市办法》的规定,不论是否实施“一费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依据本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确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等级与《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市建发〔2020〕135号)中规定的物业服务等级相对应,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收费标准。对于您提出的“是不是只有实施一费制的小区才能适用室内停车场一类80元/车位•月的条款”的问题,按照《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且未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住宅小区执行新的物业收费政策时,物业企业应当按照《市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履行调价程序,在调价程序履行完毕前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即,未实行“一费制”的住宅小区室内停放服务费,按月收费每车位每月最高不超过150元(小型汽车),已实行“一费制”的住宅小区室内停放服务费,按月收费一类停车场80元/车位•月、二类停车场60元/车位•月。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室内停车场类别划分”的问题,住宅小区停车场类别标准的认定由物业企业与业主依据《市办法》中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室内停放场所类别标准及收费指导标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确定本住宅小区的停车场类别及收费标准。再次感谢您对物业收费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物业收费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