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直属二中队接到琉森水岸小区部分业主占用小区绿化问题投诉。执法队员抵达琉森水岸小区,发现绿化区域被个别业主私自用栅栏圈起占用,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严重破坏小区绿化景观,损害其他业主权益。
首先联系小区物业,获取占用绿化用地业主信息,并在物业陪同下走访涉事业主。依据《陕西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条款,耐心解释小区绿化用地属全体业主共有,私自占用违反法规,不仅破坏公共环境,还可能引发邻里纠纷。经过近半小时沟通,业主表示理解规定,并愿意配合拆除恢复绿化。
下一步,直属二中队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小区绿化恢复的跟进工作,确保涉事业主按时完成整改。同时,与小区物业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加强对小区绿化的日常巡查和监管,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爱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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