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优抚对象,不断提升优抚对象服务水平,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上级相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西安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现通过网络和线下两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各界及部分符合享受优抚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进行意见和建议的收集。
2024年10月30日,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符合享受优抚医疗保障的各类优抚对象按比例进行随机抽选,并邀请抽选的优抚对象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征集意见和建议。在会期间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对本次征求意见的《西安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进行了新旧政策的差异解读,现场与优抚对象代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沟通,第三方机构将代表们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如实进行了详细的收集。
最后,灞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张卫国副局长对前来参加问卷调查的优抚对象代表及第三方机构表示了感谢,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用心用情解决好我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我区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