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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来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11:00

为营造整洁舒适文明有序人居环境,全面提升辖区市容环境秩序,三中队执法人员采用耐心教育、引导、劝离的方式对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对流动摊贩反复劝说,告知其在此经营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并要求离开时做好现场卫生;同时也加大执法力度,对多次不听从劝阻的流动摊贩的经营工具依法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执法人员对辖区餐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细致地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宣传氛围、分类容器配备、日常管理现状、妥善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执法人员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对未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占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和占用人行道停车的,通过劝导教育,及时提醒驾驶人尽快将车辆驶离,并引导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将车停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对未在施划的停车泊位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而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在场的,一律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单;对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单车进行拖移,并依法给予处罚。

下一步,中队加大对人行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出店)经营等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集中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环境秩序,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