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灞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的通知》要求,为准确掌握辖区特困人员自理能力,确定其监护人照料护理费用标准,严格按照《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市民发〔2019〕142号)关于“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的规定,认真组织评估工作,并按照评估表六项指标综合评估。
社事办三人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到华安精神康复医院、怡心精神病医院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进行探望及自理能力评估。
第一站华安精神康复中心:
一、逐一对5位特困人员通过面见目测,询问本人生活细节等方面,结合医护人员简述其病理及身体状况等综合情况进行了自理能力评估,并对特困人员的档案资料,相关票据进行查看。
二、对5月份新纳入低保户病情进行了解探望。
第二站怡心精神病医院:
对特困人员通过面见目测、身体状况等综合情况进行了自理能力评估。
为了特困人员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为困难群众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关注特困人员的身体情况,通过月探访等方式动态监测,做到及时调整及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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