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多彩基层/ 正文

灞桥街道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来源:灞桥街办 发布时间:2024-01-17 16:25

全体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推动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减少环境污染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特向全体居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严格遵守规定,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理念,主动维护安宁生活环境,做文明守法公民。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用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迎新炮、开业炮、祭车炮等,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的群众。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抵制不履行规定、私自销售、制作、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举报,大力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形成安全环保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灞桥区行政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全体居民朋友们,为使我们能有一个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天空更湛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让我们共同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引导家人,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