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近期,灞桥区依法依规查处2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扬帆托管,无证照,负责人薛某,身份证号:610115**********2X,对外以“扬帆托管”名义在灞桥区灞桥街道刘家底村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灞桥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举办、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赵某某,身份证号:612324**********45,对外以个人名义在灞桥区席王街道普华浅水湾熙岸3号楼2单元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灞桥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举办、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灞桥区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巡查治理,加大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深入整治和规范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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