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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天四院经济适用性高层住宅(二期)
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来源: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17:24

航天四院经济适用性高层住宅(二期)项目位于田洪正街以东,向阳中路以北,向阳北路以南,建设单位为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按照灞桥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拟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实测总建筑面积82486.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4639.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46.22平方米。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2-1号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3277.65平方米,其中地上22491.98平方米,地下785.67平方米。

2-2号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5949.66平方米,其中地上15249.62平方米,地下700.04平方米。

2-3号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207.26平方米,其中地上15232.31平方米,地下974.95平方米。

2-4号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2893.44平方米,其中地上21665.91平方米,地下1227.53平方米。

地下车库,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4158.03平方米。

三、配套公建情况

应配套公建面积:2-1号楼一、二层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100平方米;

已建成未移交配套公建:2-4号楼一层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112.06平方米。

四、车位信息

一期、二期合计规划许可地上570个,地下483个。实测地上390个,地下125个。

五、其他情况

1、一座地下车库未建设,地面停车楼未建设,一二期合计缺建538个停车位,其中地上180个,地下358个。

2、项目应建绿地面积27065.1平方米,实测绿地面积21932.18平方米,差距5132.92平方米。

资源规划灞桥分局督促建设单位对车位进行整改;区城管执法局对绿化面积不足问题,协调市城管局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8日

联系地址:资源规划灞桥分局,联系电话:029-83527048

联系地址: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联系电话:17782579233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