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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灞桥区BQ-16-31-01、BQ-16-31-04、BQ-16-31-05
地块实施详细规划的公示

来源: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03 16:10

灞桥区BQ-16-31-01、BQ-16-31-04、BQ-16-31-05地块拟用于西安市引汉济渭灞河水厂项目,位于Y326以西,樱园路以南、马渡王村已北。具体指标如下:

BQ-16-31-04地块净用地面积约1.3886公顷(约20.829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1301),容积率≤0.295,建筑系数≤4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最终以机场限高意见为准),配套建筑面积按规范执行,该宗用地退界要求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BQ-16-31-05地块净用地面积约2.3249公顷(约34.873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1301),容积率≤0.295,建筑系数≤4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最终以机场限高意见为准),配套建筑面积按规范执行,该宗用地退界要求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BQ-16-31-01地块净用地面积约11.0622公顷(约165.93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1301),容积率≤0.295,建筑系数≤4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最终以机场限高意见为准),配套建筑面积按规范执行,该宗用地退界要求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的,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查工

联系电话:029-83527048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