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三殿墓群实际情况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参照三普登记资料描述及该区域周边以往的考古工作成果,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对三殿墓群保护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范围如下:
坐标点1(X=5395.205,Y=22523.123),
坐标点2(X=5387.433,Y=22581.121),
坐标点3(X=5444.874,Y=22581.051),
坐标点4(X=5444.473,Y=22504.012)。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
对以上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灞桥区人民政府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3510137 邮箱:bqwt83510137@163.com)
西安市灞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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