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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来源: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15 10:2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灞财发〔2024〕23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事业单位2家。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灞桥管理办公室、西安市灞桥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服务中心。

(二)国有企业1家。西安白鹿原现代农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西安白鹿原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本次检查以单位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及相关法规落实情况为主,必要时追溯以前会计年度和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一)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时限为5月27日至7月5日,由我局监督检查科负责组织实施,以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财会监督相关规程进行。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况进行监督。

联 系 人:白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29—83510329

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