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维护我区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期间
即日起——2024年5月31日止。
二、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范围
凡在灞桥区洪庆街道、狄寨街道、席王街道、红旗街道、灞桥街道内(不含群众居住区)。
三、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类型
(一)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二)焚香烧纸、吸烟、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
(三)烧山狩猎、焚烧垃圾、焚烧地埂、焚烧秸秆、烧荒等野外用火;
(四)未采取防火措施,在架设输电线路、通信线缆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各项建设工程等工作中的施工用火;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四、举报奖励标准
(一)提供有效线索帮助执法部门查破引发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及启动区级以上应急响应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
(二)提供有效线索帮助执法部门查破引发较大、一般森林火灾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300元的奖励;
(三)举报并协助处置未引发森林火灾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或报告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林区火情,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元的奖励。
五、举报奖励认定、兑现
由受理举报单位或案件办理单位认定野外用火违法违规行为。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多人举报的,以最先举报者为准,我局承诺对举报者身份严格保密,举报奖励兑现由灞桥区秦保局负责。
六、举报电话
灞桥区秦保局举报电话:029-88086097
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2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