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议。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4.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学习培训、调研视察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
5.负责辖区党代表联络工作,适时向党代表通过党工委重大活动和决策,收集党代表意见建议,做好办理反馈工作。
6.统筹做好辖区全科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多网合一”,负责对街道网格员进行培训、教育、管理。
7.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规章以及各自的章程等开展工作。
8.讨论研究辖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城市管理、社区(村)建设、“三农”工作和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驻地单位和社会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9.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协调推进辖区基层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承担街道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征兵、民兵等人民武装工作。
10.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区级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干部管理考核和负责人任免提出意见,对社区(村)干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管理。
1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做好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12.统筹推进区域发展,参与辖区建设、发展等规划的制定,对涉及本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建议,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推动辖区高质量发展。
13.负责统筹做好服务驻区企业和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安商稳商、统计调查普查、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城市更新等工作。
14.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5.统筹开展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联动。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基层治理中涉及的综合问题,进行协同解决。
16.依法做好城市管理、文化旅游、体育、文物、科技、商贸、流通、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防灾减灾救灾和人民防空等工作。
17.负责村(居)委会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工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依法对辖区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18.负责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表达意见诉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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