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区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灞桥区应急管理局对《西安市灞桥区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预案》编制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1.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
2.今年,省防办进一步明确了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市防指组织体系进行了调整,为保持上下一致、指挥顺畅,参照市防指组成模式,今年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职责、响应行动也同步进行调整。
3.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干旱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极端天气明显增多,防灾减灾任务加重。现行预案在防范应对极端天气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与当前防旱、抗旱、减灾、救灾工作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
二、修订依据
《预案》编制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干旱灾害等级》《抗旱预案编制导则》《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西安市抗旱应急预案》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防汛抗旱预案修编审批工作的通知》(市汛旱发〔2024〕2号)《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灞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修订过程
2024年初,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修订工作小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预案、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灞桥区实际,形成《预案》修订初稿。修订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充分吸收意见建修改完善议并修改完善。6月26日经专家审查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预案整体框架包括为八个部分:总则、基本情况、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善后工作、预案管理 。
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提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减灾救灾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抗旱工作实行区、街办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 坚持专业处置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抗旱工作以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了灞桥区以下情况,自然地理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气候条件与降水、主要河流/水库概况、灞桥区干旱灾害历史与特征。
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区抗旱应急指挥体系,包括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分工、总体要求。
预防和预警:明确了干旱灾害划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及其评价划分指标;干旱预防措施; 旱情信息监测职责分工及其内容和频率;旱情预警信息分类分级、预警发布及解除。
应急响应:对应急响应的总要求,I级Ⅱ级Ⅲ级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与程序、应急响应行动、信息报送、指挥调度、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发布、解除应急等进行明确。细化了不同等级应急响应下的具体应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别启动条件的评价指标、处置应对、信息发布、值班值守等响应行动内容。
保障措施:明确了应急响应状态下有关部门、单位在组织、资金、物资、应急备用水源、队伍、信息监测、交通、供电、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保障职责和要求。
善后工作:主要明确了响应终止后,有关灾后救助、灾后恢复、保险理赔、对口帮扶、工程修复、奖励与惩罚、总结评估等方面的内容及要求。
预案管理:明确了宣传培训、预案管理与更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