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做好全区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处置,保证抗洪排涝抢险工作有力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灞桥区应急管理局对《西安市灞桥区防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预案》编制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是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相关要求,今年省防办进一步明确了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市防办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市防指组织体系进行了调整。为保持上下一致、指挥顺畅,参照市防指组成模式,今年我区防汛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也要同步进行调整。
三是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汛期极端天气事件偏多,多灾种风险叠加,防汛形势严峻复杂。现行预案还存在短板不足,与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防汛应急预案》《西安市灞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四项机制加强改进防汛减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三、修订过程
(一)2024年初,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修订工作小组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四项机制加强改进防汛减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121号)等法律法规及上位预案、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灞桥区实际并充分借鉴其他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形成《预案》修订初稿。
(二)征求建议并修改完善
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
(三)审议通过
5月10日经专家审查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由以下8个方面组成:
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与发布、善后工作、预案管理。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提出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施策、高效应对、科学处置、全民动员、群防群治的防汛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是明确区防汛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区防汛应急办公室设置及职责、各街办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二是新增区人社局为成员单位。
(三)应急准备。从组织准备、预案准备、工程准备、隐患排查整改、队伍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转移避险安置准备、救灾救助准备、应急资金准备、宣传培训演练等11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职责。
(四)监测预报预警。明确了雨水情、地质灾害、工情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的途径及职责部门。
(五)应急响应。新增“关注级应急响应”,明确在暴雨蓝色以上(含蓝色)预警信号发布时自动启动。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响应行动、响应终止等进行明确,细化了不同等级应急响应下的具体应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会商研判、处置应对等响应行动内容。
(六)信息报送与发布。明确了信息报送、信息发布的渠道及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息报送、发布的内容。
(七)善后工作。对灾害发生后的救灾、抢险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分析评估、奖励与惩罚等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
(八)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和备案、宣传培训、防汛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