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文旅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在走进灞桥、人文历史、滋水资讯等栏目发布文化、旅游等各类信息80余篇,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其他类公开信息10余篇,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一批 | 26178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文旅体育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时候忙于其他工作,一是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对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时效性不强。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激励手段,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进一步梳理机关、直属单位和经营单位信息,努力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中“走进灞桥”栏目内容更新。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区文化软实力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