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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2018年,我单位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办理、统计等工作。

(二)健全机制和制度。我局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卫计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灞桥区卫计局政务公开流程图》《灞桥区卫计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等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和详细的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及时性,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与要求,定期通过灞桥区门户网站、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积极进行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公开与解读;及时发布卫计系统内的最新动态和医疗卫生信息439篇,极大地促进了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普及。

四、全面梳理,细化执法公开内容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透明、规范、高效运行,我局将周密部署,按照“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重点围绕医疗卫生管理、医疗监督、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管理等,梳理公开事项21项,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保障科室、时限、流程等要素,汇总编制灞桥区卫计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切实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五、建立政务公开公示点

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查阅点,整合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标准、事项及流程图、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内容,实现随时更新,便于随时查阅;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传公示了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卫生计生领域政策法规制度28项,设卫生管理、医疗监督、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管理等栏目,累计上报各类信息850余篇,按照相关事项月汇总、季汇总情况,并在专栏进行公示,实现全过程公开,给公众了解卫生计生事项拓宽渠道,第一时间展示我局各类事项的工作进展,切实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六、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我局按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2018年我区被随机抽取公共场所13家、生活饮用水6家、餐饮具消毒1家、学校卫生10家、医疗机构31家、传染病防治19家、放射卫生1家进行监督检测工作。按照市卫计委对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要求以及监督系统相关执法标准和监督内容,分别于6月5日、10月20日前完成本级上半年、下半年监督抽检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及时上报抽查及处罚信息。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进行公示。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还有广泛性与国家示范县的差距较大。有些政务公开的版面还没有利用起来。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

三是完善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应该公开的全面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灞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灞桥区纺一路151号,邮编:710038,电话:029-8352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