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灞桥区宏然大饼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锅盔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制售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对该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2.5元。
二、西安市灞桥区好得乐便利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蜂蜜山楂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购进日期:2025年11月1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能够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其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三、寇伟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白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购进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能够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其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