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6〕60号)精神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定李黎等91名群众享受社保补贴,其中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90人,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人(按照其实际缴费情况,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养老保险300元/人/月,医疗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高校毕业生按照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我区享受第四批社保补贴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2日,公示7日。公示期内,接受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9-83536620
附件:灞桥区2025年度第四批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公示表.xls
西安市灞桥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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