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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灞)征预告字〔2026〕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道东西渠村,四至范围:东灞瑞二路以南、东灞瑞一路以北、绕城高速西侧规划路以东、绕城高速以西。拟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3047公顷,其中农用地0.2978公顷、建设用地0.0069公顷;依据相关规定追溯后,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3047公顷,其中农用地0.3047公顷(耕地0.0069公顷)(具体用地范围见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本次土地征收不涉及用林、用草。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用地用海一级类),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由灞桥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灞桥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日

2026年6月1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西(灞)征预告字〔2026〕第2号)。自该新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6月12日发布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西(灞)征预告字〔2025〕第2号)同时废止,不再作为任何征收行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