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 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处罚日期(按时间顺序) | 简易程序或 一般程序 |
| 1 | 西城罚决字灞〔2026〕第06-001号 | 赵光明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案 | 赵光明 | 无 | 无 | 2026年5月29日15时40分,灞桥中队接举报联合灞桥区燃气专班对当事人赵光明家进行检查,发现50KG燃气罐空罐3个;7个15KG燃气罐,其中4个满罐;5KG燃气罐满罐1个。赵光明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违反了《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 | 自动履行 | 2026年6月18日 | 一般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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