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加强文物古迹资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有关规定,结合普查工作阶段推进要求,按照相关流程,现对灞桥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9处(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不可移动文物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受理单位:西安市灞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联系电话:029-83526808
附件:西安市灞桥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西安市灞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灞桥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神鹿坊村墓地、江村陶窑遗址、三殿村遗址、枣园苏村墓地、马渡王遗址、卞家村墓地、南殿村墓地、湾子村墓地、三殿汉代古桥遗址、沙河沟遗址、江村大墓、栗家村西墓地、许家寺西遗址、砚湾南墓地、洪庆墓葬、枣街墓地、西北一印旧址、湾子南遗址、水沟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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